我校教师作品喜获全国“扬正气,促和谐”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三等奖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下发通报对2008年“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获奖作品、获奖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山东省纪委报送的我校教师朱爱军、董雪莲作品荣获三等奖。
评选活动由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等四部门联合举办。共收到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个部委报送的影视、广播、平面、漫画4类廉政公益广告作品1289件。由32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的初评和终评,最终产生获奖作品242件。其中我校朱爱军平面作品《行正 形正》、董雪莲平面作品《和谐之韵》喜获三等奖,朱爱军、董雪莲个人也分别获得“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和现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