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0-04-07

关于申报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组织申报教育部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今年我校可推荐人选1-2名,教育部资助额度为0.5万元/人。今年我省仍将该项目纳入“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实施,并在教育部资助额度的基础上补充资助1.5万元/人,使项目资助额度达到2万元/人。
    三、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备案登记表》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train.whu.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四、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条件的推荐人选,如未获得教育部项目资助,可直接列入我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今年资助计划。
    五、因接到通知较晚,时间紧迫,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按照要求申报,于4月8日下午4:00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一)的纸质版4份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enshichu123@126.com
    六、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省高师培训中心。 

 

    附件一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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