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集中学习《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0-01-05

 

我校组织集中学习《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月5日下午,我校在长清校区第一会议室组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党委书记于茂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世平,党委副书记杨新力,副院长李新、刁在祥、张云龙,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刁在祥主持。
    副院长刁在祥在讲话中指出,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正常运行的一个关键性环节,我校党委行政给予了高度重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做了严格要求和规定,希望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文件,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下一阶段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我校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会上,由保卫处处长张利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我校处级、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学生公寓负责人、后勤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图书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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