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副处长窦爱民一行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2009-04-09
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副处长窦爱民一行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4月9日上午,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副处长窦爱民、山东师范大学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胡晓明、山东财政学院组织部丁博一行来到我校长清校区,针对我校党费收缴与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党委副书记郭兆志在党委会议室会见检查组成员。
窦爱民副处长指出,此次对驻济高校党费工作的调研,是继2008年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后的首次调研,主要目的是考察高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包括领导干部是否能够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好表率作用;听取高校对新党费收取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检查高校党费使用管理账目是否明晰,党员数据库建设是否健全。下一步检查组将汇总各高校党费工作情况,提出相应指导意见。
郭兆志副书记指出,我校长期以来严格贯彻上级关于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学校领导干部均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切实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指导组此次来我校检查指导,能促使我校更好地借鉴有益经验,弥补不足,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组织部部长孙芬、组织员杨雪梅向检查组汇报了我校近年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组成员审查了我校党费工作有关账目文件、档案材料、党员数据库建设等情况。
会后,检查组一行在我校组织部同志的陪同下参观了美术馆和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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