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8-11-26
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的通知要求,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为指导,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工作重点和全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针对加强我省科技自身建设和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上述内容自行确定选题,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立项项目。
    二、2009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两类: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继续支持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项目,如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应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的“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自筹经费项目”字样。经专家评审可能有部分申报有经费支持的项目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如果项目申请人不同意被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在“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中注明“不同意列为自筹经费项目”,否则,一经立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手续和课题研究。
    三、项目申报负责人只限1人,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或未能按期结题(包括经批准延期)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其他项目。
    四、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申请资助金额。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负责人3年申报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五、项目申请人下载“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申报系统”申报软件(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jihlx/),仔细阅读申报网站使用说明,认真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于2008年12月8日前同时上报科研处。


                                  科研处
                              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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