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8-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鲁纪发[2008]15号文件部署,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文化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决定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6、其他
(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1)。
5 、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三、作品分类
(一)影视类(含动漫)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三)广播类
(四)漫画类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五个奖项。
五、活动安排
(一)报送:于6月28日前报学校纪委,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2)。
(二)初评:7月下旬,“扬正气,促和谐”全省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展播展示作品。
(三)展播展示:8月至10月,在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支部生活杂志、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及省属各大网站等省级新闻媒体集中刊播入围作品,组委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公众反映情况综合评定奖项。同时,全省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和各市辖城镇广场、主干街道等进行展刊展播展演展示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活动。年底前,对获奖作者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将对获奖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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