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院长当选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暨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2007-08-03
 
潘鲁生院长当选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暨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成立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公布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艺术、图书馆学、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我校潘鲁生院长当选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暨美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根据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老中青三结合、促进分类指导等原则,经学校和有关单位申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聘的。
    此次教育部组建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致力于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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