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007-02-01
关于2007年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2007年春节将至,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八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以杜世成严重违纪问题为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行为。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单位之间一律不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相互拜年等活动。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各种名目的突击花钱行为。
三、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廉洁自律。不许违发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不许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许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馈赠;不许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外出旅游、观光;不许用公车走亲访友、旅游观光。
四、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疾苦,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本通知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核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检查。
中共山东省纪委
山东省监察厅
20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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