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教学空间改造协调小组会
2014-07-05
学校召开教学空间改造协调小组会
7月4日下午,长清校区教学一号楼教学空间改造协调小组会在行政会议室召开。院长潘鲁生,副院长刁在祥、苗登宇参加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孙磊主持。
孙磊首先通报长清校区一号教学楼教学空间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本次教学空间改造绝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简单装修,而是围绕落实我校“实践教学型”办学定位和实施“创新型应用设计艺术人才”培养目标的环境配套工程,是设计艺术教学理念的创新提升,是回应学生学习意愿的创新提升,也是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升。本方案改造实施后,学校教学空间将按功能分为平台教室、班建制的固定教室、理论教室、实践教室(实验室)和工作室五种类型,实现教学空间的分类使用、分类管理,满足不同专业教学的差异化需求。同时改变我校教学空间“存量大、用量少,占有率高,使用率低”的现状。
教学空间改造规划设计负责人张震老师详细介绍了整体设计施工方案。
学校教学空间改造协调小组组长、副院长苗登宇强调了教学空间改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配合,突出特色,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精细方案,既要满足当前教学活动的需要,又要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
学校教学空间改造协调小组组长、副院长刁在祥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做好时间计划,把握时间节点,保证开学后的正常使用;二要保证施工质量,做好施工监理;三要提倡节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四要加强廉政,跟进审计,确保各环节不出纰漏。
最后,院长潘鲁生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本次教学空间改造工作和设计方案,希望通过本次改造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空间的科学利用,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教学质量。他强调,要继续认真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和可用性,避免形式主义,设计风格应简洁、大方、朴素、实用,设计方案要控制施工成本,在实施标准化设计的同时兼顾不同专业、不同空间功能的个性。同时,在使用上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充分考虑到使用过程和后期维修的便利性;其次,要将施工图纸进行精细化设计,避免在施工期间反复更改,延误时间;第三,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统筹管理,相互配合,责任到人。教务处协调各教学单位牵头制定任务书,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时间管理。后勤处协调各方资源,具体落实执行施工方案;第四,坚持施工改造工作与科学管理制度的建立并行,确保教学空间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有序性。
院办、教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社会服务办公室、保卫处以及各专业教学单位、艺术与设计实践教学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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