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出席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2014-07-10
潘鲁生出席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
7月8日至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济南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在会上致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等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作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文联主席、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潘鲁生出席会议。
孟建柱在会议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便民的独特优势,当好司法为民排头兵,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改革创新精神已经成为激励社会进步的巨大精神动力,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考验,带领广大干警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视察山东省高院并召开座谈会。潘鲁生参加座谈,就“司法为民,关注人民群众文化诉求”发言。潘鲁生建议,加强文化安全立法,维护文化权益;提出在人情社会转型过程中,法治需要刚柔并济;指出新媒体、自媒体、大数据时代,司法公开微言大义;认为司法问题也是文化问题,建立国际话语权,也要有自己的标准。潘鲁生指出,中国应创建有民族特质的司法体系,既要在我们的文化资源走向国际时,运用法律维护民族的文化权益和文化安全;也要改善以往的外源型法治模式,在学习和借鉴西方优秀法治成果的同时,在化解群众矛盾、调解诉讼过程中,充分吸纳中华传统民俗习惯等本土文化,使刚性的法律制度和柔性的文化有机结合,更好地做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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