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作品被确定为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

2014-05-28

 

我校教师作品被确定为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


    5月27日,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发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学院院长孙大刚教授创作的作品被确定为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谭延伟同志出席活动,并为形象标识揭牌。
  2014年是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大考之年,为深入推进济南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从2013年12月起,济南市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主题宣传口号、宣传用语和公益广告。本次活动共收到近5000件参赛作品,来自全国17个省(区、市),30余个地市的应征者参与设计创作。作品征集结束后,经过媒体初评、网络投票评选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了由我院教师孙大刚教授创作的“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
    标识形象主体由泉水、荷花、心形、人形、手、飞翔的翅膀等元素融合而成。泉水与盛开的荷花图形突出济南的地域特点;标识中间部分“心”形和“人”形态的结合表达了泉城济南市深入开 展志愿服务活动,“同筑泉城梦、共创文明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标识中飞翔的翅膀和烘托的手 的形态与几种设计元素融合在一起,共同表达了泉城市民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状态,及“创城为了人民、创城依靠人民、创城成果人民群众共享”的活动主旨。标识图形搭配手写体标准文字,形成了轻松、活泼、饱满的造型风格,展现出“文明济南”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由人民群众共享的活动,是具备亲和力的活动性质。标识色彩采用多色透叠渐变的手法,使标 识整体形态展现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的态势,引发市民良好心态,更好的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去。
    这次标识形象创作中标,是我校实践教学办学成果的又一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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