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院长带领我校艺术家为济南市检察院进行艺术创作

2010-07-25

 

潘鲁生院长带领我校艺术家赴济南市检察院进行艺术创作


    7月25日,山东省文联主席、中国设计艺术院院长、我校院长潘鲁生,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果,我校资深教授郭志光,教授李龙潭、卢洪祥,美术馆副馆长王瑞青,造型艺术学院讲师谢其云,济南市文联副主席、秘书长吴建军一行前往济南市检察院进行艺术交流,并为济南市检察院进行艺术创作。济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副检察长谭勇、范芸等接待了潘鲁生院长一行。
    潘鲁生院长与济南市检察院相关领导进行了亲切友好地交流并进行了创作笔会。潘鲁生院长亲自挥毫泼墨,带领我校诸位艺术家为济南市检察院现场创作了《春风得意 喜上眉梢》、《岩石清风》、《高瞻远瞩》等多幅国画作品;我校资深教授郭志光为济南市检察院文化长廊题字“检察文化长廊”。
    通过本次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了彼此的交流和沟通,加深了彼此间的情感和友谊,为进一步加强互相合作开拓了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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