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在祥副院长到山东艺术学院考察教学评估工作 [附图]
2006-06-04
刁在祥副院长到山东艺术学院考察教学评估工作
2006年6月2日下午,我校副院长、评建办主任刁在祥同志带领校评建办人员,到山东艺术学院就教学建设与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进行了考察。山东艺术学院刘大力副院长介绍了山东艺术学院教学评建工作的基本做法:第一,设立评估办公室,刘大力副院长任评估办公室主任,院办、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评估办成立秘书组、材料组、综合组三个工作组,教务处处长任秘书组组长,教务处其他两位副处长分别任材料组和综合组组长。第二,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督促检查教学评估工作。先由评估办分头了解进展情况,学院主要领导听取每个系、每个部门分别汇报评建工作,教务处将总体情况向党委作系统汇报,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三个工作组组长分三组带领部门的主任到各系、各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指导工作;第三,院长带领各教学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赴南艺、上海音乐学院学习教学评估工作经验,并先后两次邀请教育部和兄弟院校评估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
最后,刘院长与我校考察人员就教学评估进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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