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11-03-22 10:47:01

关于2011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通知,驻济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

2010年以来入校的、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教师,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根据鲁工美党办字[2006]14号《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各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干部,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测试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务于3月24日前将登记表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

已参加过普通话测试且已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测试。

《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填写说明:

1.出生日期:请用Χ年Χ月格式。如1977年11月

2.出生地:请填写Χ省Χ县(市)。如山东省蒙阴县

3.请在录音号栏用“√”注明需参加普通话培训的人员(自愿报名)

(二)证书填写要求

人事处统一到报名点报名后,领取并发放空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由应试人提前填写好应填内容并贴好照片,以便持证测试。

证书应填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填写证书须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准确无误,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字;应试人的一寸免冠照片,贴于姓名上方的中央位置

(三)培训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1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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