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0号)和省教育厅高校师资培训济南中心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综合运用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现就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五年内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普通全日制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免培训。
二、培训目标:使教师了解教育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理解教育技术的基本概念,能够比较熟练地掌握多媒体教学信息获取、处理、制作方法,能够独立完成基本的多媒体CAI课件、网络课程的制作任务;提高在信息化教学环境中利用教育技术进行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培训内容:培训以《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为依据,内容包括: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高效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教学的模式与方法;教学媒体开发与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简介;多媒体素材(声音、图像、动画、视频)的采集与处理方法;多媒体CAI课件设计与制作方法;精品课程建设与网络课程设计与开发方法;信息化教学设计实训等。培训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
四、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理论课和上机实习相结合,共80学时,其中理论课面授30学时,上机实习50学时左右。
五、培训时间、地点:自2008年10月起分期培训,每期8天。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时间选派教师参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
期次 |
地点 |
10月22日—29日 |
第十九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11月 1 日— 8日 |
第二十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11月15日—22日 |
第二十一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12月 6 日—13日 |
第二十二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12月20日—27日 |
第二十三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每期报到上课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实验楼2层-省高师中心多媒体网络教室
每天上课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1:30——5:30;
晚上6:30——8:30 自由上机实习。
六、考核方式: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以机考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模拟实践等方面。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逐步作为今后教师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补考。
七、培训费用: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负担,食宿自理。考试不合格重新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自理。
八、组织报名:各院、部认真组织本部门45周岁以下人员报名推荐工作。培训人员应根据自身课程安排,合理选择上述培训期次,并于10月16下班前将《培训推荐表》送到人事处。
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是省教育厅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新举措,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推荐表
人事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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