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及《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精神, 我校2008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文件规定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及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人员,可办理免试及放宽手续。
请有关人员填写《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符合[2006]7号文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放宽外语成绩审核表》(符合[2007]19号文件),同时提供符合免试及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表格从文件附件中下载填写)。
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于2008年9月4日前将申请办理免试及放宽手续人员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人事处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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