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在职人员发放津贴补贴的说明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给在职人员发放2004年4月至12月的基础补贴和交通补贴。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为2005年1月学校第一次发放基础补贴和交通补贴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执行鲁工美院办字[2004]49号《关于增发津贴补贴的通知》。 人 事 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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