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考勤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06年7月14日学校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学校于今年暑假使用电子考勤。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人事处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的补充规定》(见附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现将本补充规定通知各单位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于本周四以前(7月19日)将意见送交人事处劳资与社会保障科,以便学校研究实行。逾期不交者,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89626197 联系人:陈慧
人事处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考勤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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