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6-12-04 09:01:46

关于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把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如因工作调整或专业技术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按现专业技术岗位改聘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能直接进行套改,需经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时间,并经考核表明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后,填写《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到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报送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改系列聘任教师系列各职务的,还需交学历、学位证书和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岗前培训合格证),于127日下午3时以前报送人事处。请通知到本单位有关人员。

人事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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