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6-07-11 17:09:22

关于200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鲁教人处函(2006)2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今年新补充的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2005年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二、培训内容。高等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附有关证明材料)可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培训方式。采取自学和在山东师范大学培训点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点的培训并签到。岗前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教育部统一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四、培训安排。集中面授时间初定为8月中旬至9月底,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有关面授和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培训费每人290元(含教材费70元),补考者每人每门补考费20元,报名时一并交齐。

五、7月19-21日,各单位统一将报名表》和《信息表报人事处并附电子文本(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2、《补考人员信息表》

院人事处

00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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