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6-06-13 17:34:56

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95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做好推荐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重点是在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未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门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重点选拔在科研、教学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性人才,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8、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誉,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13日-19日,个人对照推荐条件提出申请(须说明符合哪项推荐条件,并提交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实物材料。)。

2、6月20日-21日,各教学单位根据个人申请和推荐条件,提出推荐意见。两人以上申报时,请排出推荐顺序。

3、6月21日前将推荐申请、意见和材料报院人事处。

四、其它

1双肩挑人员按照在哪个单位上课、由哪个单位负责推荐的原则参加推荐。

2、同一专家不得同时申报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2006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侯选人。

3、由于上级文件下发较晚,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间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人事处

00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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