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6-05-29 16:25:33

关于填报《教职工基本情况表》、《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统计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的教学评估,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情况,请组织填报《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统计表》(见附件),同时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电子版录入。有关说明如下:
一、表中内容须由教职工本人填写,填写应实事求是并且准确。
二、时间填至月份。
三、学历、学位以证书为据,没有发放证书的不填写。
四、《情况表》“任课名称”栏填近3年来主要讲授的3门课。
五、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部门(单位)进行审核,并盖章。
六、6月6日以前,请把书面表格和电子表格一并送至人事处。
人事处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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