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 日期:2006-04-19 10:24:28

关于报送2006年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精神,自2006年起,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受省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凡符合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以上条件,申报200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外语、计算机免试。

四、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及相关证明免试材料(原件),于428日前报人事处。

附件: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院人事处

00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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